图纸报审专用章是用来报送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工程设计文件(含建筑装饰、环境工程、建筑智能化、消防、幕墙、钢结构、风景园林、照明等专项设计文件)盖印的图章,标准尺寸为:长度70mm、高度49mm.
图章要求
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资质监督检查及换发勘察文件专用章和图纸报审专用章的通知》(市规发〔2015〕2203号)和《关于换发测绘成果专用章的通知》的有关要求,2016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勘察文件专用章”和“测绘成果专用章”于2016年4月1日启用,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部分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6年3月31日之前的、部分测绘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的,图章的有效期与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保持一致。
为加强北京地区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报送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工程设计文件,均需在设计文件(含建筑装饰、环境工程、建筑智能化、消防、幕墙、钢结构、风景园林、照明等专项设计文件)首页及目录页右上角加盖“图纸报审专用章”。
图章样式
1、图纸报审专用章整体尺寸为:长70mm,高49mm。
2、第一栏为通栏,内容为图纸报审专用章七个字。
3、第二栏为设计单位名称,第三栏为证书编号/分类资质等级,第四栏为单位拥有的证书类型(1至3个),第五栏为资质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