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
现将《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导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附件: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导引.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民政厅
2025年4月11日
商家服务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商家公告
服务指南
购物流程
常见问题
联系客服
售后服务
售后政策
退换流程
取消订单
支付方式
转账付款
支付宝支付
微信支付
物流配送
运费政策
签收验货
物流查询
特色服务
电子营业执照
证号查询
公章备案
0633-6896319
周一至周日 8:00-21:00(手机:15564491791)